今时今日深圳路面上,一个路口可能同时存在路灯杆、交通设施杆、路名牌杆、导向牌杆等名目繁多的杆件,是否存在重复审批、建设和施工,既影响市容环境,又影响政府投资效率?27日下午,由市人大代表王海龙发起,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就“信息设施规范与整合”工作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。记者从本次约见座谈会上获悉,我市计划在2018年对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做“减法”。
制定“交通标志杆、交通标志牌合一”标准规范,梳理全市交通标志标牌。
所谓“多杆合一”,就是为了合理、有序使用城市空间,美化道路环境,对道路沿线的路灯杆、交通设施杆、路名牌、导向牌等进行整合。据悉,为推进“多杆合一”整合工作,今年5月,我市由市交委牵头,会同市交警局、市城管局,先后前往上海、成都、杭州等城市取经。
目前,按照市政府要求,市交委正牵头制定“多杆合一”标准规范(包括F型悬臂式交通标志杆厂家的标准),市城管局正牵头制定“多箱合一”标准规范。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在约见座谈会上表示,市交委、交警局以及城管局三部门已达成共识,在对道路沿线的各类路杆整合过程中,原则上只保留路灯杆与交通设施杆,其他标志标牌拟合并到“两杆”上。今后,对新修或改造道路将按照新标准执行,如果是老路就以整合原有路杆来做“减法”。